合肥雄強科技汽車座椅靠背調節操作力實驗臺
汽車座椅 座椅靠背 靠背調節操作力 座椅實驗臺
高(后)位置移動到低(前)位置,循環2000。頭在試驗后能保持在可調位置。頭枕的操作力應符合4.2.22的要求。
4.2.24 靠背調節功能試驗
靠背調節功能試驗測試靠背調節的操作力。
a)手柄式調角器在位于距手柄前端30mm處,用一個垂直于手柄的19.6N~68.0N 的操作力來打開調角器:
b)旋轉式調角器在位于手輪旋轉中心處加載一個力矩,靠背向上運動力矩不大于2.8 N·m,靠背向下運動力矩不大于2.4N·m。
4.2.25 座椅總成縱向調節功能試驗
座椅總成縱向調節功能試驗測試座椅縱向調節的操作力。在座椅座墊上H點位置向下加載 60kg的載荷,用測力計測量手柄打開的操作力,此開啟操作力應小于68N。用測力計測量座椅縱向調節的力,此力應小于166N。42.26 電動座椅調節功能要求
電動座椅及帶記憶的電動座椅的調節功能應符合相關圖樣的要求。
4.2.27 座椅動態舒適性
座椅應具有良好的減振性能和舒適性,座椅動態舒適性的試驗方法按QC/T55-1993。
4.2.28 電加熱墊的功能
電加熱墊的功能及電阻測試要求和試驗方法應符合相關圖樣的要求。
5 檢驗規則
5.1 座椅總成經制造廠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并附有產品質量合格文件。
5.2座椅總成的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檢驗項目見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