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登報電話:400-8870817 注銷公告 減資聲明 證件掛失 施工公告 承租人 營業執照遺失 公章遺失等
清算公告是指公司解散后,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財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并通知債權人、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清算公告是在企業發生解散事由后所進行的一種法律程序。公司清算公告,是指公司解散后,為了使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知悉公司的解散情況,依法在公司被注銷前,在公司主要報紙上刊登的公告。清算公告是在解散時發布的,目的是讓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知道解散的原因以及清算人的情況,并讓他們知道公司已經到了解散清算的階段。 一旦出現了公司清算公告,那么就意味著該公司已經宣告破產,該公司所有股東都要承擔該公司的債務,包括未繳納的稅款、債務等等。
遺失聲明如何登報辦理1、一般情況下,遺失聲明只要找到當地的報就可以刊登,不過個別的,會是省級還是市級,所以要在補辦的機關提前問清楚。2、登報聲明需要先證明,丟失的那些證件是你的,是所屬人。需要提供一些相關資料,例如登報等個人證件丟了,需要有以前的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就行。3、如果是対公的,需要丟失證件本身的復印件,以及法人登報。4、到了報社,驗證身份資料后,會給一份表格,讓填固定格式的遺失信息,也就是登報聲明的內容。注意填寫正確。5、登報后,可以在報紙上找到相關內容,拿著報紙就可以到相應的機關單位補辦,證件了。6、報紙可以在報亭買到,如果找不到報亭,來報社前臺也可以要一份報紙。